有机热载体锅炉(俗称“导热油炉”)属于特种设备,并且是特种设备中的锅炉类别。这是根据中国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和《特种设备目录》进行明确规定的。下面是详细的解释和依据:
1、法规依据
依据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《特种设备目录》(2014年版),锅炉被明确列为特种设备,而有机热载体锅炉(俗称导热油炉)是锅炉的一个品类,自然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畴。
2、判定核心条件
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:明确将锅炉列为八大类特种设备之一,有机热载体锅炉属于锅炉范畴,受该法监管。
《特种设备目录》:规定额定功率≥0.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(含气相炉、液相炉)属于特种设备。具体参数包括:
承压蒸汽锅炉:设计正常水位容积≥30L且额定蒸汽压力≥0.1MPa(表压);
承压热水锅炉:出口水压≥0.1MPa(表压)且额定功率≥0.1MW;
有机热载体锅炉:额定功率≥0.1MW,无论是否承压(气相炉因介质气化承压,液相炉压力由循环泵压头形成)。
专项规程:执行《锅炉安全技术规程》(TSG11-2020),涵盖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检验、使用等全流程安全要求。
3、监管要求
生产环节:制造企业需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,产品需通过型式试验和监督检验。
使用环节:使用单位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,操作人员需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,并定期开展定期检验。
安装改造: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。
有机热载体锅炉是明确列入《特种设备目录》的锅炉类特种设备。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使用此类设备时,都必须严格遵守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及相关法规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,履行注册登记、定期检验、人员持证等法定义务,确保安全运行,防止事故发生。